慕尤丁新冠期間勸告中止國會 法院批准兩議員啟動司法覆核

2024-07-25     緣分

慕尤丁新冠期間勸告中止國會 法院批准兩議員啟動司法覆核

(布城24日訊)聯邦法院今日發出准令予兩名議員,以啟動司法覆核挑戰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新冠疫情緊急狀態期間,勸告國家元首暫停國會運作之舉。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一致批准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及霹靂德彬丁宜州議員阿都阿茲巴里,所提出的上訴。

東姑麥潤說,這兩名州議員已達到取得司法覆核准令的門檻。

「我們目前不回答(法律)問題,各方可自由的在高庭探討這些問題。」

「高庭和上訴庭的庭令被撤銷。我們將案件發回高庭,以聆審主申請(司法覆核)。」

她擇定本案於7月31日在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馬前面過堂。

另4名法官是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干達、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麗妮、拿督哈敏達星及拿督羅扎麗雅。

2021年3月11日,吉隆坡高庭駁回阿都阿茲、時任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以及已故前埔來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和前雙溪大年國會議員丹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尋求啟動司法覆核的准令申請。

新山高庭則是在同年4月26日駁回哈山的准令申請。

現為首相的安華在去年11月撤回上訴,而現為下議院議長的佐哈里則是在今年1月撤訴。沙拉胡丁已在去年7月逝世。

在本日的庭審,代表慕尤丁和大馬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劉洪斌反對哈山和阿都阿茲的上訴,並表示已時過境遷,之前在國會擔任反對黨議員的人民代議士,現已是現屆政府的議員。

「上訴人是國會的執政黨立法者,因此不得將立法機關的全部權力,下放交予司法行使,而放棄本身的責任。」

他也要求將哈山和阿都阿茲的司法覆核與另兩宗待審案件,交由高庭一併審理,而這兩宗由大馬律師公會和凈選盟2.0所提出的訴訟,亦是挑戰緊急狀態的頒布。

律師拿督古迪爾星不反對將案件發回高庭,以進行司法覆核。

在2022年5月,聯邦法院以多數裁決,批准發出上訴准令予哈山和阿都阿茲。

他們提出兩道法律問題,其中涉及國家元首在聯邦憲法第150條款下,頒布緊急狀態的決定有效性,無法交由法庭裁定。

上訴庭是在2021年11月24日駁回他們的上訴。

哈山和阿都阿茲在司法覆核申請中,要求法庭宣判以慕尤丁為首的內閣,建議時任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頒布2021年緊急(必要權力)法令第14條文,致使國會停擺之舉違憲、不合法、無效及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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