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3名關稅局官員在吉隆坡國際機場,涉嫌向商人收取賄賂免檢查提取貨物,今在莎阿南地庭面對24項指控不認罪。
上述關稅局官員是在大馬反貪會桑巴行動2.0(Ops Samba 2.0)中被逮捕,今早9時在反貪會官員押送下到莎阿南地庭面控。
第一被告莫哈末納斯里扎(37歲)面對5項指控,作為執法員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二終站(KLIA 2),5度向一名商人收取賄賂。
根據控狀,被告所收取數額分別為150令吉、200令吉、250令吉和300令吉不等的數額,賄金累計總數達1150令吉,允許羅里免檢查從機場提取貨物。
第二被告馬祖基(54歲)面對10項指控,被告於2018年至2023年期間,身為高級官員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二機場向同一商人收取10次賄賂。
根據控狀,被告所收取數額分別為200至300令吉,賄金總數2900令吉,允許羅里從機場免檢查提取貨物。
第三被告阿末沙米魯丁(38歲)面對9項指控,身為執法員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二航站向同一商人收取9次賄賂。
根據控狀,被告分別收取200、250、300、400、450和1500令吉不同數額的賄金,總數3800令吉,以允許羅里從機場提取貨物。
為此,3被告因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被控。一旦罪成,可判監禁20年、被罰收取賄金的5倍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所有被告在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面前聆聽通譯員宣讀控狀後,皆表示理解控狀內容但都不認罪。
檢控方負責此案的為副檢察司莫哈末阿菲克建議,第一和第二被告保釋金為1萬令吉,第三被告保釋金則為則以2萬令吉,另加一擔保人保外候審,附加條件交出護照由法院保管,並每月到布城反貪會報到。
第一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艾扎則向法庭求情,以被告家裡育有3孩子,妻子是醫院護士,家庭經濟負擔沉重而要求降低保釋金。
同時,莫哈末艾扎也代表第二被告,以被告在關稅局服務30多年,家裡育有4孩子,妻子是全職家庭主婦,而要求減低保釋金。
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允准第一被告以保釋金8000令吉和一擔保人,第二被告則以保釋金1萬令吉和一擔保人保外候審,必須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每月到布城反貪會報到一次,期間不得騷擾和聯繫證人。
由於第一和第二被告聘請同一律師莫哈末艾扎代表辯護,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在檢控方與辯方律師協調後,擇定二被告於7月25日過堂。
另外,第三被告的辯護律師阿娃阿菲卡也以被告家中育有5子,向法院求情降低保釋金。不過,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以被告指控案件太多,涉及收賄金額過高拒絕。
最終,法官允准第三被告以保釋金1萬令吉加一擔保人保釋候審,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每月到布城反貪會報到一次,期間不得騷擾和聯繫證人。並擇定7月1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