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業需求不同  雇聯:政府不該強制彈性工作

2022-06-26     緣分

各行業需求不同  雇聯:政府不該強制彈性工作 馬來西亞政府日前憲報2022年僱傭(修正)法令於9月1日正式生效,讓雇員可申請彈性上班,然而大馬僱主聯合會(MEF)主席賽胡先(Syed Hussain)卻直言,每個領域行業皆有不同的工作需求,政府不應該強制彈性工作,並希望政府釐清及擬定完善的彈性工作指南(FWA)。

賽胡先周六(25日)發文告稱,政府不應該強制規定僱主要安排雇員彈性工作,而是讓各領域行業依據企業的需求來決定工作時間。

他希望政府應該事先了解每個行業與領域的背景和問題,才落實彈性工作制。

並非所有企業都能彈性工作 「當局應該意識到,並非所有企業都需要做出相應變化,也不必改變所有程序,唯有了解各行業問題後,才可落實彈性工作制。」

他指稱,在某些情況下,某些領域可以彈性工作,而一些領域則不能,最終的決定取決於行業和特定行業的條件。

賽胡先也列出8大挑戰,指落實彈性工作時間安排挑戰重重,包括公司主管落實有關制度的意願不高、無法適應采彈性工作時間制度的新工作模式、員工和僱主間缺乏溝通導致生產力下降、機密資料存泄露風險、難以確認員工居家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標準,以及遠程辦公距離,難拉近主管和員工的彼此信任。

「由於其業務性質,酒店和製造業多數無法為其員工實施完全遠程工作和彈性工作安排。」

政府需擬明確完善指南 就此,賽胡先認為,大馬政府應該擬定明確且完善的彈性工作指南,列明公司與雇員如何處理相關申請、拒絕申請與上訴等程序。

他也建議政府能夠彈性並酌情處理一些規定,並指彈性工作制或會影響一些工作領域的雇員人數與工作性質,這可能會影響某些企業實施彈性工作制的能力。

「政府要舉辦有關彈性工作制的覺醒活動,以教育僱主了解所有類型的彈性工作制,以及它如何滿足業務需求和吸引及留住人才。」

他建議政府提供與彈性工作制相關的合規和治理的簡潔信息,包括安全與衛生、良好做法、當彈性工作時發生與工作相關的事故,如居家工作和網絡安全威脅。

各行業需求不同  雇聯:政府不該強制彈性工作大馬僱主聯合會建議政府應該擬定明確且完善的彈性工作指南。(圖:pexels) 檢視勞工法給僱主稅務減免 賽胡先也建議重新檢討現有的1955年勞工法令條例,以符合彈性工作制的規定,譬如第60a條文中有關工作時間、假期、休息時間、工資和加班的條款和條件。

「安排彈性工作時間應交由公司人事部和各部門主管決定,若公司為了讓員工能居家或遠程作業而購買的額外軟硬體設備,政府也應給予稅務減免。」

無論如何,賽胡先認為,最後的決定必須取決於各行業所存有的條件上。

人力資源部副部長阿旺哈欣在本月23日稱,一旦1955年僱傭法令修正案於9月1日生效,雇員可向僱主申請彈性工作制,以書面申請,涉及彈性工作時間、工作天和工作地點。

「提出申請後,僱主須在60天內以書面答覆是否接受申請,若駁回申請則需要給予拒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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