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選盟周六(25日)發表文告強調,抗議活動是每個公民合法表達政治訴求的方式。在《聯邦憲法》第10條中,和平集會是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而同時言論、表發和結社自由也被納入其中。
「無暴力抗議的自由也同樣受到大馬憲法保障,因為他在大馬史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塑造了人民的命運,也給強權和腐敗政府施壓。」
凈選盟也表明不認同柔佛蘇丹把指凈選盟和平集會與」513事件「相提並論,將人民的正義訴求稱為歷史」污點「。
透過和平集會傳達民意 事已至今,人民仍延續使用抗議活動來表達對於政治不滿,稍早前當地就有律師協會,為捍衛大馬司法獨立而舉行抗議活動。
」凈選盟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秉持這種精神,以揭露選舉舞弊和違規行為。通過民間抗議活動,我們要表達這樣失敗的(選舉),並喚起確保選舉意識,是公平且自由民主。「
文告補充,凈選盟在過去2015年和2016年發起的和平集會,皆是針對一馬舞弊醜聞,同時也號召了數十萬人走上街頭。
」我們要求現有法律體制進行改革,終結國家貪污和追究盜賊所須負上的責任。「
凈選盟認為,倘若連人民和平發表訴求也被剝削,國家的命運將會落在腐敗朋黨的手裡。故也邀請柔佛蘇丹加入,與民並肩。
與此同時,凈選盟指一開始就致力於推動和平集會,期間若有發生不當行為或是混亂及財務損失,也因警方作出攻擊性行為所造成。諷刺的是,警方應當保護人民,而非使用催淚彈、胡椒水和暴力行為。
而後來,凈選盟在舉辦第4及第5次的和平集會中,雖然警方有在場看守,但是當時並沒有干預集會參與者。
無論如何,凈選盟重申,若不向現有選舉制度施壓,自由民主投票和改革不會實現。
謝奧瑪號召抗議百物漲價 柔蘇丹抨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