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訊)吉打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提呈陳情書,以尋求撤銷其面臨的2項煽動罪控狀,已遭到總檢察署的駁回。
高庭法官阿斯蘭再努丁今日在莎阿南法庭聆審此案,主控官拿督瑪斯里達勿副檢察司則透露,總檢察署已將這項決定告知了沙努西本人。
根據控狀,沙努西被控在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時,在鵝嘜縣士拉央珍珠花園發表煽動言論,觸犯《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並可根據同法令第4(1)條文治罪。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5000令吉罰款、或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案件最初擇定在士拉央地庭聆審,沙努西則申請將案件轉移至高庭審理,雖然控方極力反對,但仍在今年2月獲得了阿斯蘭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