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訊)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阿克里沙尼透露,過去近兩年半,全國各州屬商業罪案調查部共接獲7萬1833宗商業罪案投報,損失金額超過52億令吉,當中已有2萬6213宗案件已被提控上庭。
他說,各類商業罪案投報中,有高達68%(4萬8850宗)為網絡詐騙案件,包含愛情包裹、澳門騙局及網購詐騙等。
根據警方掌握的數據顯示,經過在全國各地積極宣導反詐騙意識,澳門騙局及愛情包裹都出現下降趨勢。
「根據數據顯示,愛情包裹在2020年有1580宗投報,2021年共計1460宗、2022年截至5月為361宗。澳門騙局在2020年有2254宗,2021年有1586宗,2022年截至5月共1612宗。」
他續透露,隨著電子商務不斷盛行,網購詐騙有提高的跡象。數據顯示,涉及電子商務的網購詐騙,2020年為5851宗、2021年為9569宗、2022年截至5月共3833宗。
阿克里沙尼今日南下柔佛州新山,為武吉安曼商業罪案調查部在新山南鑰谷中城廣場舉辦的2022年反詐騙宣導運動主持推介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上述數據。出席者尚包括武吉安曼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莫哈末卡瑪魯丁及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扎曼等。
阿克里沙尼(左起)與莫哈末卡瑪魯丁參觀在新山南鑰谷中城廣場舉辦的2022年反詐騙宣導運動展攤。 Advertisement
詢及詐騙集團是否皆來自國外,阿克里沙尼指出,根據近幾年的觀察,詐騙集團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將大本營設在本地的外國詐騙集團,另一類則是模仿外國詐騙集團的本地詐騙集團。
他提醒,隨著網絡科技日新月異,人們必須接受有越來越多罪案已從傳統轉為線上的事實,因此在使用便利的網絡科技上,也必須更加精明及警惕,以防止自己成為網絡詐騙的受害者。
他說,警方及其他執法單位在調查及防止網絡詐騙案,最大的挑戰在於,大部分網絡詐騙受害者都不願意報案。
「受害者因被騙感到丟臉、覺得報警麻煩及損失的款額不大,或是認為即使報案,也索不回損失款額,而選擇不到警局報案,增加警方調查的難度。」
阿克里沙尼表示,警方必須透過舉辦一系列宣導活動,來達成警惕社會大眾的目的,活動中公布網絡詐騙案件手法等情報,就是透過從其他受害者的報案所獲得。
「警方籲請更多的網絡詐騙案件受害者站出來,即使不能完全的杜絕日益猖獗的網絡詐騙,但至少能把詐騙案控制在最低限度下,這是社會大眾及警方的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