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納在記者會上表示,遭提控的71人年齡介於20至40歲,另外還有2宗案件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他勸請民眾,遺失身份證後據實向警方投報,不應該編造藉口躲避罰款,違法者將在刑事法典182條文(蓄意提供假情報)下受到對付,一旦定罪,可監禁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
鵝嘜警區主任再納是於今早8時15分,出席位於警區總部的贓物銷毀儀式時發表上述談話,出席者包括雪州刑事調查主任巴哈魯丁高級助理總監。
另一方面,雪州刑事調查主任巴哈魯丁在儀式結束後向媒體證實,警方自本月17日至22日展開「快速行動」,搗毀一個專偷豪華車匪黨,逮捕10名年齡介於35歲至62歲嫌犯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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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匪黨自2個月前開始活躍,專門偷竊停放在公寓停車場的豪華汽車。」
他說,隨著該匪黨被搗毀,警方宣布偵破23宗,發生在柔佛(8宗)、雪蘭莪(7宗)、霹靂(4宗)、吉打(3宗)與彭亨(1宗)的汽車失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