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大馬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指出,政治獻金法是遏制貪污和選舉監管效率低下禍患的好開端。
她說,目前除了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的過時條款外,大馬尚無立法管制政治獻金,以致一個成熟的貪污生態系統形成。
「對匿名捐贈甚至源自外國的捐贈都有規定。」
謝依琳今天在律師公會與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聯辦的「政治獻金法聯合會議:現狀、挑戰和前進方向」上致開幕詞。
她說,政黨受到1966年社團法令監管,按照規定政黨須向社團註冊局提呈審計財報,但無需透露所收捐款的來源。
Advertisement
「這個法律漏洞還包括選舉委員會缺乏有效的刑法和足夠的執法權力——這是導致我們政治機構不透明問題的其中一部分。」
「身為大馬人,我們對當權者貪污和挪用資金的指控並不陌生。」
謝依琳指出,大馬新聞周期充斥著與貪污有關的新聞,自2015年以來,大馬捲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爭議,直到今天仍然受到醜聞的影響。
「有鑒於此,相關法律需要重新檢討和修改,律師公會一直堅持我們需要法律來監管政治獻金這一事實,我們繼續敦促制定此類法律,對候選人和政黨的支出進行限制,加強公開披露,並適當規範大選或政黨選舉中政治獻金的籌資結構。」
她說,包括新加坡、印度、美國、英國在內許多國家已制定詳細的法律,規定從政者和政黨可接受的行為。
謝依琳指出,政治獻金涉及的問題是多方面、錯綜複雜的,我們將面臨許多障礙。
「沒有直截了當的答案,也沒有單一的靈丹妙藥可在一夜之間改變政治格局。」
「不過,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堅信只要有足夠的政治意願和經過深思熟慮的戰略,就可以制定必要的法律,從而確保選舉更乾凈和更公平。」
她還說,公眾需要有更大的能力參與影響他們的決策,有關當局須與公眾交流並傾聽他們所表達的擔憂,以促進問責制和灌輸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