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市警區助理警察總監莫哈末法庫魯丁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是在6月6日約早上8時接獲一宗投報,指位於白沙羅的一家連鎖店遭小偷光顧,竊取約3500令吉的現今及5000令吉的貨品。
「靈市警區的警方在6月15日採取行動,並在加影錫米山的一間住在中逮捕這一名嫌犯,並繳獲相信是犯案用具的螺絲起子、鐵鋸、開鎖剪、鉗子及噴火槍,以及大量贓物,包括3台手機、1袋零錢、1架閉路電視錄製機、筆記型電腦、12盒小型玩具車、2盒口罩、14盒新冠快篩試劑、4條香菸、2盒香菸、2捆電話卡、1台凈水機和名牌包。」
他指出,嫌犯相信是在凌晨犯案,嫌犯先是使用噴火槍及開鎖剪破壞店鋪後方的門鎖入店行竊,並企圖竊取閉路電視錄製機掩蓋證據,警方也懷疑嫌犯牽涉3起靈市店鋪的破門行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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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根據《刑事法典》第457條(入室行竊)進行調查。
42歲的嫌犯有著1項犯罪記錄及1項商業罪案記錄,該名嫌犯遭警方扣押14天以協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