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隧道貪污案續審  證人稱林冠英笑著收賄款

2022-06-23     緣分

海底隧道貪污案續審  證人稱林冠英笑著收賄款 前檳州首長林冠英的海底隧道貪污案件周四(23日)在吉隆坡地庭續審。案件主要證人Zenith建築集團主席兼執行董事查魯供稱,他於2013年及2014年兩次把賄款交給林冠英時,對方都臉帶微笑。

林冠英目前是大馬民主行動黨主席,他也曾是希盟執政時期的財政部長。Zenith建築集團是檳城海底隧道計劃的主要承包商,查魯則是控方的第23名證人。

根據網媒《當今大馬》報道,查魯在庭上接受副檢察司旺沙哈魯丁盤問時指出,林冠英於2013年從他的手上接過10萬令吉賄款時,臉帶微笑。

他指出,他隔年再把另一筆10萬令吉賄款交給林冠英時,對方同樣神情愉快。

聲稱在首長辦公室交付賄款 他也說,上述兩筆賄款,與林冠英要求得到海底隧道計劃的10%盈利條件有關。

查魯說明,他把兩筆賄款放在信封內,並前往檳城光大的首長辦公室交給林冠英。

去年12月17日,查魯供稱,林冠英於2011年3月親自開口,要得到海底隧道計劃未來的一成盈利,而這種要求讓他震驚。

他指出,林冠英當時向他承諾會指示官員,確保他的公司贏得這項計劃的招標。

今日庭審中,他說,自己於2013年8月與林冠英安排會面,以報告項目進展並獲取相關建議,並在獲知會面時間為早上11點至中午12點後,在電腦包內準備了裝有10萬令吉的A4信封。

然而,他並未透露會面的日期。

「他面帶微笑」 查魯聲稱,在光大28樓與林冠英商討後,他親手將信封交予林冠英。

「我並未告知給了多少錢,我只是說,『這是給你的,先生』。他(林冠英)收下了他確信裝著錢的信封。」

「我隨後離開他的辦公室。他收到信封后,只是面帶微笑。」

查魯供稱,這筆在2013年由其公司ZCSB支付的款項,僅僅是個開端。

他表示,他於2014年以付款憑單(payment voucher)的形式,從自己的另一家公司Vista Lestari Development取出10萬令吉,並在同年1月農曆新年前夕的傍晚5點,再度前往林冠英位於光大的辦公室。

他透露,當時並無其他官員在場,自己在行賄前,正與林冠英商討該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進展。

查魯供稱,林冠英並未拒絕接受該信封,也未詢問信封的內容物。

「我在林冠英的辦公室只待了一陣子。他在收到我的信封后,顯得很高興。」

感激獲頒項目 查魯表示,他對林冠英沒有任何不良動機。

「事實上,我很感激林冠英將這項大型項目頒給我的公司,畢竟我不是(林冠英)所認識的大商人。」

「時任首長林冠英領導的檳州政府的這項項目頒發,(使我)成為一名成功的土著商人。」

「是的,我知道承諾(給付)項目中一定比例的利潤是違法行為,但我相信任何處於我位置的人都會感到感激,並希望回報那些給予幫助的人。」

「我也知道,就這項目要求回酬(balasan)和支付報酬(upah),都是違法的行為。」

「這些都是貪污,都是違法的。」

本案將於明日續審,承審法官為阿祖拉(Azura Alwi)。

林冠英在本案中共面對4項控罪,即利用職權索賄330萬令吉、索要檳城海隧計劃日後10%盈利的賄賂,以及不誠實地挪用兩片總值約兩億令吉的檳城公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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