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依斯干達公主城國會選區的一名登記選民成功取得高庭准令,以挑戰選舉委員會阻止他在3月12日的柔佛州選舉投票之舉。
現年26歲的申請人泰米勒斯瓦蘭是在本月8日入稟司法覆核准令申請,並將選委會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法官拿督諾琳今日駁回總檢察署就上述申請所提出的反對,並發出准令予申請人,以讓他挑戰選委會不讓他投票的決定。
法官說,此申請有聆審的必要,以及擇定於7月6日進行案件管理。
出庭者包括來自總檢察署的高級聯邦律師莫哈末阿賽飛和聶阿末馬祖基,以及聯邦律師諾阿齊拉,泰米勒斯瓦蘭的代表律師為梁信友和陳願晶。
泰米勒斯瓦蘭在申請中要求法庭撤銷選委會阻止他在3月12日投票的決定或舉措,而選委會所給出的理由是他在3月7日確診感染新冠後,仍處於隔離期。
申請人也要求宣判,選委會否決他的投票權利之舉已違反法律,以及要求宣判選委會已剝奪他在聯邦憲法第119條款下的權利。
他提到,他在確診後,就接到進行居家隔離的指示,以及在投票日當天,他已隔離第6天。
申請人說,在投票日早上11時58分,他在家中自行檢測新冠,以及結果呈陰性。
他提到,其父母已先在早上10時30分前往投票中心投票,以及詢問當值的選委會官員他是否獲准出門投票。
泰米勒斯瓦蘭指出,選委會官員在當時告知其父母,他可前來投票,因為已準備一個特殊的帳篷供類似他情況的人士使用。
他說,他於中午12時55分一抵達投票中心,控制進出口的人民志願警衛局成員和警員就檢查他的MySejahtera,以及顯示「高風險」,因此指示他前往設在該投票中心的特殊投票帳篷。
不過,申請人指出,讓他感到震驚的是,選委會官員告知,他們接到來自選委會的新指示,也就是正在隔離中的人士不獲准投票,以及必需先取得縣衛生官的許可,方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