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帕提文(30歲)共面對12項蓄意傷人、刑事恐嚇、惡作劇及擅闖等罪名,昨日承認其中6項,餘項交由法官考慮。
庭上揭露,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和38歲的女子交往了兩三年,兩人在同一個工廠上班,並且一起住在女子叔叔的住家。
今年1月23日,被告出門喝酒時,得知女子曾和其他男子約會,立刻打電話和她大吵一架。被告回到家後,動手打女友,兩人大打出手,女子頭部有淤傷被送院治療。
兩人過後鬧分手,女子將被告趕出家門。今年2月28日晚上,被告回到單位外想要進屋和女子談,但她不肯開門,被告因此大力拉扯,將整個鐵門扯了下來。
被告一進屋就搶過女子手機,往她臉上揮一拳,跟著從屋裡找出刀和剪刀,說會殺了她。女子安撫被告後,被告要她收拾東西一起走,她擔心出事只能照辦。過程中,被告繼續打罵女友,還將她的護照撕毀。兩人到了組屋樓下,女子謊稱忘了拿東西,藉機逃跑和找路人幫她報警。
今年3月11日,被告以拿回他留在屋裡的東西為由,約女子見面和還東西給他。豈料見面後,被告二話不說就把她拉到停車場,然後叫來德士要她一起走,但她怎樣都不肯上車。
被告接著把她帶到組屋附近,搶過她的手機檢查,發現她有和好幾名男子聊天,氣得被告將SIM卡拔出來一口吞下,然後砸爛手機。他接著拿出一瓶酒來喝,喝完後砸碎瓶子,用玻璃碎片威脅女子,還說會先殺了她然後去尋死。
女子欲伺機逃跑,稱她很口渴要被告去買飲料,但被告不上當,拿錢叫附近的客工幫忙去買。女子喝完飲料後,被告突然出手掐她的頸項,所幸一輛警車剛好經過,嚇得他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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