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1日訊)莎阿南警方證實,各大媒體在搖籃基金(Cradle Fund)首席執行員納茲里哈山命案下判前,在法庭外爆發肢體碰撞的涉及者在事後到警局報案,警方也將援引刑事法典160條文開檔展開調查。
莎阿南警區主任莫哈末依班助理總監也呼籲,知情人士可聯繫查案官以提供情報,聯絡號碼為:莫哈末禮祖安(013-3050856)。
刑事法典第160條文,即為當眾滋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6個月、最高罰款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依班今晚發表聲明稱,據警方掌握的初步調查,涉嫌打架者是一名在《馬來西亞前鋒報》擔任特約攝影記者的34歲馬來男子及1名50歲的印裔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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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稱,此事源於莎阿南高等法庭非常擁擠,一眾律師正準備上庭,而一眾媒體則涌前拍攝報導搖籃基金首席執行員納茲里哈山命案。
聲明補充,涉及者之後到莎阿南醫院接受門診,攝影記者的頸部及手腕被抓傷,而律師則是額頭受傷,接著再到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