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11年夫妻婚姻觸礁,父親離婚後與兩名兒子的關係生惡,兒子還曾發短訊咒父「死」、相聚時鬧失聯、過夜期間頻頻惡搞,法官把撫養權轉判給父親,讓他有機會修復父子關係。
根據判詞,起訴人是一名40多歲銀行執行董事,他再婚後與現任妻子及家人住在一棟4層樓的排屋,並育有兩名女兒。
答辯人是他的30多歲前妻,後者近期再婚後,和她小13歲的丈夫及家人同住在一個三房式組屋單位。
訴辯雙方2006年結婚,育有兩名現年12歲和10歲的兒子,他們在2017年離婚後,法院當時判共同撫養權,男方每周末可去探望孩子。
判詞提到,男方離婚前是名慈祥友愛的父親,和孩子們關係融洽,但親子關係在離婚後,急轉直下。
一次,他不滿大兒子沒做好功課,就當面批評了前妻,結果兒子踢他,他打了兒子手臂,兒子事後告訴母親想「跳樓」。
大兒子也曾給父親發簡訊稱「我恨你」、「不想再去你家了」和「去死」,他到父親家過夜時多次惡作劇,包括晚上大聲喧譁、把尿布堆在樓梯口、亂丟雞蛋、塗鴉和亂藏東西等。
男方每次來接孩子時,後者都無故跑開,甚至父子一起出門時,兒子還會偷溜鬧失聯,父親情急之下報警,卻反遭前妻指責。
男方指,離婚後出於好心收留前妻繼續在婚房住了14個月,結果對方不滿被趕出門,就在孩子面前詆毀他,破壞父子關係。
女方反駁,孩子們去前夫家過夜後就變得不開心,直到大兒子被對方侮辱和打手臂,才徹底和父親鬧翻,甚至產生了自殺念頭。她事後立即報警,並代孩子向前夫申請保護令,禁止對方和孩子見面。
男方認為,前妻違反了臨時裁決令,向法院提出申訴,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准許男方每周六在兒童精神科醫生的陪同下和兒子接觸,為期至少8周。
判詞披露,男方宣布離婚後,孩子們抱著他痛哭,令他心痛不已。為了維持親子關係,他在2018年帶孩子們出去玩了不下10次,還多次帶他們出國旅行,一起慶祝農曆新年等。
女方卻剪斷前夫細心編制的溫暖紐帶,包括不透露孩子在學校的獲獎信息,導致男方無法出席兒子的頒獎典禮。她也不讓前夫去醫院探望生病的大兒子,也不給他小兒子的聯絡,甚至拒絕了前夫提出吃「團圓飯」的建議。
此外,女方和現任丈夫也多次當著孩子的面「羞辱」男方,指對方不負責任,不配當父親。
一名精神科專家觀察父子兩個月的相處後發現,三人越來越疏遠,若持續下去,恐對孩子有不良影響,因此建議有必要修復父子關係。
承審法官直言,女方的行為破壞了父子關係,這對孩子非常不利。
法官深思熟慮後表示,孩子的利益是首要考量,有必要給父子提供一個和諧相處的環境,進而修復關係,因此把撫養權轉判給了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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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判決並非要懲罰任何人,父母應該放下過去,一起努力解決問題,注重孩子的培養。雖然無法強行讓孩子愛他們的父親,但我也不想看父子三人漸行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