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分別是莫哈末拉金(32歲,吉打州警察總部政治部伍長)、莫哈末法扎(37歲,吉打州警察總部政治部助理警監)、阿納斯(37歲,武吉查邦反毒機構輔警)、莫哈末阿斯蘭(29歲,自僱人士)以及依布拉欣(38歲,漁夫)。
根據控狀,2名被告莫哈末拉金及莫哈末法扎於今年5月24日晚上約9時30分,在距離哥打士打縣吉打港口內陸1.9海里處,身為公務員參與販運119名緬甸籍非法入境者, 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B(d)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監禁不少過5年及鞭笞。
另一項控狀,3名被告阿納斯、莫哈末阿斯蘭及依布拉欣於今年5月24日晚上約9時30分,在距離哥打士打縣吉打港口內陸1.9海里處,有意圖參與販運119名緬甸籍非法入境者,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或兩者兼施。
5名被告聆聽控狀後,皆表示明白控狀內容。不過,5人當中,只有莫哈末拉金聘請辯護律師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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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羅士打第3地庭法官諾再涵不允許5名被告保釋,案件擇定7月4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扎魯丁、諾莎麗雅蒂及諾西法副檢察司。
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在今年5月24日,在吉打港口海域破獲企圖協助119名羅興亞人偷渡入境的人蛇集團,並逮捕4名本地男子,包括2名公務員。
吉打州警方進一步調查有關案件,再逮捕到4名本地男子,被逮捕者共8人,其中3人是公務員。
吉打州總警長拿督旺哈山周一發文告指出,此案提呈予總檢察署後,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B(d)條文及刑事法典34條文,提控2名警員。
他說,至於3名本地男子,則在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A條文下被控,另有2名則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條文下被擔保。
「所有嫌犯年齡介於28歲至51歲,警方目前還在繼續追捕其餘的嫌犯,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他也勸請民眾勿隨意作出揣測,若民眾有任何情報,可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