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條文(有組織犯罪集團)下被提控,分別是11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及1名孟加拉籍男子,年齡介於29歲至61歲。
檳總警長拿督蘇海利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警方仍在通輯該集團另4名成員,換言之,該集團目前已暫被瓦解。
他說,該案件發生於5月26日,檳州警方與武吉安曼警方聯手合作,搗破跨國販毒軍火集團,起獲價值560萬令吉的冰毒、槍械及手榴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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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警方在檳島直落巴巷一果園現場,逮捕11名販毒集團男女成員歸案,同時,搜出埋在土裡的兩把手槍、90枚子彈及一枚手榴彈。」
他表示,檳警方去年已先後二度追緝該集團成員,直至今年5月24日與武吉安曼警方聯手展開「除暴丹絨行動3」,瓦解了該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