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出,他不曾在2018年收取外國簽證系統(VLN)前營運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所提供的130萬令吉,因為他當時身在國外接受癌症治療,根本不可能接收該公司的現金款項。
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被控外國簽證系統(VLN)貪污案今日續審,UKSB行政經理陳大衛今日在法庭上供稱,表示在2018年期間曾3次支付總共130萬令吉的慕尤丁,分別是在6月4日支付30 萬令吉,7月4日支付50 萬令吉以及8月23日支付50 萬令吉。
對此,慕尤丁今日發文告反駁此事,表示這項言論是根本不正確的。
他指出,當時他剛完成癌症手術,因此他也請假了數個月,以便到國外接受後續治療;而當時他的內政部長職務,由時任首相敦馬哈迪暫代。
「證人指證我收取現金賄賂的日期,實際上我都在國外的醫院接受癌症治療。在那種情況下,我不可能接受任何人的任何現金賄賂。事實證明,這些指控是毫無根據的。」
他強調,自己不曾收取UKSB、陳大衛、董事經理或是股東的任何一分錢,也不曾因為這項指控,受到執法當局調查。
「希望檢方能澄清此事,以免在我堅決反對貪污的情況下,對我造成惡意誹謗。
他說,他已經準備好,就此事接受反貪會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