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方是在調查同住一屋檐下的家庭糾紛案時,意外揭露嫌犯原來涉及不少罪案。
瓜冷警區主任阿末禮端警監今日發表文告表示,有關的家庭糾紛發生在勞動節當天,當時一名在航空公司任職書記的女子報案,指受到嫌犯出言威脅和被對方用鐵棒和石頭攻擊,導致女子嘴角受輕傷。
他說,警方在接獲投報後,馬上介於調查。據悉,引發爭執的導火線,源自於女子不滿叔叔發出噪音,影響到孩子睡覺,而引發雙方家人的爭執。
「為調查此案,警方在過去的周二(14日)午夜11時左右,拉大隊到甘榜歐拉仁碧(Kampung Olak Lempit)逮捕嫌犯,不料卻意外在現場起獲重達256.85克的大麻,總值共2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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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警方也在現場,起獲一把氣槍和利器等,並發現嫌犯在過去有3項犯罪記錄以及兩項毒品記錄,且在萬津地區踴躍於毒品活動已有3年。」
他也指出,嫌犯因涉及傷害、威脅、持有改造武器及毒品,而被萬津警方延扣5天協助調查。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進行調查,最高可判監禁1年或最高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其威脅的行為,警方則將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條文進行調查,最高可判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基於嫌犯也持有仿製氣槍,因此也可在1960年軍火法令第36條文下進行調查,最高可判監禁一年或罰款高達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此外,嫌犯也可被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進行調查,如果被定罪,將可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