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6日訊)從小被領養的無國籍華裔女子,因小時候長輩沒有辦好領養手續,以致長大後一直申請不到大馬身份證,讓她感到前途茫茫!
一名來自巴生永安鎮的黃靜怡,因原生家庭家境貧困,只好把她通過中間人交託養父母領養。如今中間人已失聯,導致她無法找回自己的親生父母。
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表示,不止是黃靜怡的個案,其實還有其他的無國籍人士,也面臨一樣的問題。
「無國籍人士課題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有些無國籍人士的情況更糟,由於他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是大馬人,他們就會被老闆支付較低的薪水。」
查爾斯在昨日曾親自拜訪黃靜怡一家,以了解她目前的處境,查爾斯隨後在今日召開線上記者會,如是表示。
「她的養父告知,當黃靜怡12歲時到國民登記局申請身份證時,被官員發現她不是養父母親生時,就拒發身份證給她。」
「她的養父根據聯邦憲法第15A條文,來幫黃靜怡申請公民身份,但到現在沒有任何回應。」
查爾斯指出,現在其手上有約60個無國籍人士的個案,目前尚在收集資料。
「我有向政府反映此事件,希望政府能夠認真看待他們面對的問題。」
他表示,她將會把黃靜怡的案件帶上法庭處理,希望能夠為她爭取她應得的公民身份證。
查爾斯最後促大馬政府,必須認真看待國內無國籍人士的課題。
據了解,沒有身份證的黃靜怡每次出門都會心驚膽跳。幸好,她本身會幾種語言,如國語、英語以及各地方言,得以矇混過關。
黃靜怡在中學畢業後,曾想過要就讀美容學院,但由於沒有身份證,以致被所有學院拒於門外。
現在的她無法追逐夢想,也無法找到工作,只好到附近的早市賣糕點,日薪為30至40令吉而已。
據悉,黃靜怡的養父母在領養她之前,曾懷有3胎,但可惜甫出生幾小時就夭折了。當時養父母並沒有申請報生紙以及提交死亡證書。
若養父那時隱瞞他是親生女兒,也許身份證就已經到手了,不過忠厚老實的養父選擇了不去隱瞞及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