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州總警長拿督米爾法立達拉向《馬來西亞前鋒報》表示,武吉安曼刑事罪案組警員是於上周四(9日),逮捕現年40歲任職園丘工的嫌犯。
他指出,警方在上周五(10日)向推事庭申請延扣嫌犯4天,並在周一(13日)再度申請延扣3天,延扣日從14日開始至16日結束,以協助調查強姦案。
「警方目前在整理此案的查報告,並將在近期內提呈報告予霹靂州檢控署,由當局決定下一步行動。」
該男子是於6月9日在峇眼色海一帶被警方扣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對嫌犯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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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此前報導,嫌犯在19年前,即2003年涉及發生在峇眼色海的強姦案後就逍遙法外19年。
惟警方於6月9日晚上9時30分,在峇眼色海成功逮捕該名40歲的嫌犯,並憑藉解析脫氧核酸數據,成功辯識嫌犯的身份,進而展開扣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