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法官旺阿末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是在進行案件管理程序時,於庭上宣布這項決定。
旺阿末法立透露,他的一名直屬家人跟納吉同屬一個政黨,而且是活躍的黨員和區部領袖。
「如果我繼續審理這宗申請,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可能不會被視為這是一個沒有偏好,單純的法律觀點。這將招致不必要的批評,從而損害司法機構的誠信。」
他說,儘管有可能面對被指控放棄司法職責的風險,但這必須是他避免的事情。
他補充,獨立的司法機構是給任何社會的寶貴禮物。一旦失去,就會陷入混亂的狀態。
「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必須是不惜一切代價去捍衛。基於上述原因,雖然沒有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但我將會主動退審。」
旺阿末法力退審後,此案將交由另一名高庭法官阿末卡瑪(Ahmad Kamal Md Shahid)審理。
事實上,旺阿末法立也曾是巫統上議員,在前首相阿都拉時代官拜官拜內政部副部長。他也曾代表國陣巫統征戰瓜登國席補選。
不過,他在出任法官之前,已辭去巫統的一切職務。
納吉目前正在申請委任女王律師喬納森萊德勞,成為他在SRC國際公司案上訴的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