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蔡女士(41歲,會計)向《新明日報》投訴,她生孩子後,希望請女傭減輕家務負擔,結果一波三折。去年到武吉知馬中心的其中一家中介所請女傭,豈料碰上不愉快的經歷。
她透露,第一名請的女傭去年3月來新加坡,只工作4個月。
「女傭總是偷懶、弄壞東西,還不講究衛生,所以選擇將她送回中介所。她還整天抱怨身體痛,又不願意去看醫生。」
送走第一名女傭後,蔡女士8月中旬挑選了另一位女傭,並支付了定金。沒想到的是,兩個月後,中介所竟表示女傭不願來新,只能再次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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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士表示,直到12月底,第三名女傭才來工作。
「第三名女傭勤快,表現確實令人滿意,但只工作了11天就走了。她半夜會一直哭泣,後來才發現她想回家。」
連換三名女傭,讓蔡女士感到十分不滿,其中一名女傭被送回中介所後曾一度失蹤,嚇壞蔡女士。
蔡女士表示,女傭註冊在自己名下,因此她才感到擔憂。
「後來發現,女傭跑到一個女傭庇護所,才鬆了一口氣。」
蔡女士說,她前後花了1萬1000新元(約3萬3000令吉),當中包括保險、安置與疫情期間隔離費用等,但中介沒盡責,所以應該拿到部分退款。
「中介沒有提前確認女傭的意願,浪費我們的時間跟金錢,要求退款,對方還推三阻四。」
她透露,為了換女傭,她還花了5000多新元(約1萬5000餘令吉),但中介只退還了部分安置費,她要求拿回剩餘的4875新元(約1萬4625令吉),包括剩餘的安置費、保險、檢測費、隔離費、行政費等。」
「由於請不到女傭,我找了七八間託兒所,但都沒有空位。後來,老闆不滿我請太多假,辭退了我。我以前有甲狀腺腫大的問題,這次因為壓力大,又復發了一陣子,整個人都消瘦許多。」
針對上述投訴,不願透露姓名的中介所負責人表示,已完成了退款,當中包括保險以及之前所申請到的僱請女傭的津貼,豈料僱主要求更多。
「由於申請到(新加坡)政府津貼,我們退還了第一名女傭的隔離費(疫情期間),另外還有第三名女傭的部分安置費。至於第三名女傭的隔離費,因為沒有成功申請到津貼,費用應該由僱主負責,合約上也是如此註明。」
中介也表示,疫情期間,有不少女傭的家人不願再讓她們出來工作。
「對於想家的女傭,我們會跟他們談話、安排時間讓他們與家人通話,但有些實在想家,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