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友林(音譯)今日被警方押往巴里文打推事庭面控,身穿白色為主T恤的被告,全程一臉呆滯,沒有躲避媒體鏡頭。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5月26日,凌晨2時30分至3時,在其位於巴里文打吉輦花園的住家,殺害了王礸美(68 歲),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推事莫哈末賽夫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後,指示先將被告送往怡保丹絨紅毛丹精神病院接受精神評估,並將案件訂7月2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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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謀殺案引起全國的轟動,死者王礸美在上月26日與女兒失聯,而其女兒曾向報社、治安部隊和公眾求助,以尋找母親,但都沒有下文。
直至本月4日,警方接獲被告鄰居的投報,指被告的房子傳來異味,於是前往調查,繼而在房後化糞池裡發現15件被肢解的屍體,揭發失蹤者已被殺害,嫌兇為其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