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礦泉水薯片牟暴利 GSC被罰4萬5000

2022-06-14     緣分

售賣礦泉水薯片牟暴利 GSC被罰4萬5000售賣礦泉水薯片牟暴利 GSC被罰4萬5000

(馬六甲14日訊)涉嫌在銷售礦泉水以及薯片牟取暴利,國內知名電影院公司GSC被罰款4萬5000令吉!

該電影院公司被控在馬六甲英雄廣場,透過販售600毫升的礦泉水及75克包裝薯片牟取暴利,牴觸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

公司一旦在此法令下被控且罪名成立,初犯可被判最高50萬令吉罰款、再犯則可被判最高100萬令吉罰款。

該案自2020年於愛極樂法庭開審以來,已傳召3名控方證人以及4名辯方證人上庭供證。

該電影院公司也以初次犯錯,同時為技術上失誤,以及盈利僅小幅度調漲為由向法庭求情。

法官娜麗曼峇哈魯丁在聆聽雙方呈詞以及求情後,最終判處該電影院公司罰款4萬5000令吉。

案件主控官為莎茲婉妮副檢察司、柯淑敏副檢察司(譯音)以及檢察官沙林。

根據了解,該電影院公司以3令吉30仙售賣礦泉水,賺幅增至0.97%,並以5令吉價格售賣薯片,賺幅增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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