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政府醫院去年發生12宗棄嬰事件。(示意圖)
(新山13日訊)棄嬰案件頻傳,單是在去年新山政府醫院就發生12宗棄嬰事件,令新山醫院成為了「棄嬰之地」。
棄嬰事件從未終止,涉及原因也很多,貧窮、性教育匱乏,甚至因為有母親因沒有永久居留權而選擇遺棄嗷嗷待哺的孩子,令人大感無奈。
新山福利局官員阿德南在接受《大都會日報》訪問時透露,根據統計顯示,新山政府醫院在去年就12宗棄嬰事件,涉及5名男嬰與7名女嬰,其中新山班蘭醫院占11宗,而新山中央醫院則占1宗,其中2宗為印尼籍女子所生。
與此同時,今年截至5月,新山班蘭醫院發生了一宗棄嬰事件,新山中央醫院則有兩宗,涉及2名男嬰與1名女嬰,皆為本地女子所生。
阿德南解釋,一般棄嬰都是私生子,父母在入產房前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不齊全,包括沒有完整地址,而外籍人士在醫院掛號時,則會使用假護照,導致院方在之後難以聯繫生母或近親。
「按照條例,福利局會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追蹤棄嬰的近親,以商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而根據該法令,被遺棄的嬰兒也有可能會被安置到領養家庭。」
他強調,福利局會謹慎篩選領養家庭,申請夫婦的條件必須符合婚後5年或以上仍未生育。
棄嬰事件是國內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根據警方所提供的數據顯示,平均每年有逾百名嬰兒遭無情拋棄,相信是因為缺乏公民意識和人道主義價值觀,導致棄嬰事件層出不窮。
輔導員莫哈娜認為,從小教育並樹立正確價值觀,並在不同階段提供正確的性教育才能從根本解決棄嬰事件頻發的問題。
她說,7至10歲的孩子需要認識男女有別的基本禮儀,而10至14歲的孩子則需要遠離情色事務避免價值觀產生偏差,而14歲至16歲的青年則有必要了解與性相關的法律知識,包括與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無論對方是否自願,皆被視為強姦。
「若家庭可以發揮良好的作用,避免讓女孩在未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迎接新生命,就能有效地避免墮胎或棄嬰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