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年3月到訪大山腳時,遭社青團黨員拉布條抗議,與身穿「Bossku」T恤的支持者發生衝突,社青團理事林政行今日被提控上庭後不認罪,獲准以500令吉保外候審。
林政行(25歲)被控於3月25日下午2時左右,在大山腳點心城飲食中心,發表侮辱性言論,企圖引起憤怒及破壞安寧,牴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100令吉。
林政行今早在大山腳法庭面控,在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
副檢察司阿菲法要求保釋金為1000令吉,林政行代表律師雷爾則要求將保釋金降至500令吉,並表示林氏在等候保釋期間,不應拷上手銬或被關在扣留室。
雷爾指出,林政行主動到法庭面控,其任職檳州公民權助理協調官,月薪約3000令吉,雖然未婚,但必須奉養雙親,而且只是被控輕微罪行,罪成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他說,林政行在確認納吉在SRC國際舞弊案中被定罪時,只是舉著引用了上訴庭法官判詞中「國家之恥」字眼的布條,同時也沒有發生任何粗暴的事情。
因此,他要求總檢察署提交一份撤銷指控的陳述。
主簿官哈斯麗扎允准林政行以500令吉保釋候審,同時也允許對方在法庭公眾席等候保釋,並定於7月1日提交文件。
林政行獲保釋後,在庭外向媒體表示,他可以選擇繳付100令吉解決此事,但這不關乎金錢的問題,而是理念與原則,他不會就此退縮
另一方面,一名相信是納吉支持者的男子鍾順源(譯音,53歲),則被控於3月25日下午2時左右,在大山腳點心城飲食中心,扯破林政行的布條,導致對方損失106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過一年及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