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的拉士曼被控在今年1月13日傍晚5時,在一輛豐田Vellfire休旅車內非禮27歲女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若罪成,將被判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兩項刑罰。
拉士曼也是土團黨哥打丁宜區部主席,聆聽完控狀後,向推事阿瑪麗娜表示不認罪。
柔州檢察署主任東姑阿米爾及副檢察司哈亞杜威達建議將被告保釋金定在5000令吉。
不過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納西爾及莫哈末依扎基於被告在警方調查期間都給予配合,因此向法庭求情降低保釋金。
Advertisement
推事最終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推事庭擇定7月3日案件過堂及提交文件,8月16日至18日為審訊日期。
曾是巫統領袖的拉士曼是在2018年5月大選贏下素里里州議席,隨後在國陣政府倒台後宣布退出巫統加入土團黨。
柔州警方在今年1月17日,接獲一名27歲的女子投報,指遭到一名州議員的性騷擾,土團黨素里里州議員拉士曼在較後發出文告否認該名女子的指控,並聲稱事件涉及政治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