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名消息人士向路透社爆料,有印尼海軍官員上周以非法停泊在印尼海域為由,扣留一艘油槽船後,索取37萬5000美元(51萬6000新元)的「非官方收費」,以換取後者「重獲自由」。
據報道,這兩名消息人士參與了相關「非官方收費」的談判協商。
值得一提的是,這不是印尼海軍人員首度面對類似指控。
去年11月也有新聞報道引述10多個消息來源稱,至少有30個船主在三個月內,被迫向印尼海軍各別繳付30萬美元,才能「贖回」被扣船隻。
在公認的公海停泊卻被扣留 作為全球最繁忙的水道,新加坡海峽經常會擠滿等待我國當局批准靠岸的船隻,它們的停泊時間有可能長達數日,乃至數周。
據海事分析員透露,船隻多年來在等待靠岸時,都會停泊在新加坡以東的水域,因為大家普遍認為該處是公海,因此不必承擔任何港口費用。
不過,印尼當局近年來公開表示,這塊水域屬於印尼領海範圍,並強調將取締那些無照停泊的船隻。
此次據稱被印尼海軍官員索款的Nord Joy油槽船,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扣留。
5月30日,印尼海軍武裝人員登上Nord Joy,該油槽船隨後被印尼海軍「護送」到靠近峇淡島,新加坡以南32公里的一處錨地扣留。
據路透社報道,負責管理Nord Joy油槽船,總部位於本地的船舶管理公司Synergy Group回應說,Nord Joy油槽船當時停泊在他們認為是非印尼海域的地點,但印尼海軍卻宣稱那是印尼海域。
在那之後,就發生了「給我37萬5000美元,就放你自由」的事件。
去年被扣留的30隻船隻的遭遇,也如出一轍。
在船運業,時間就是金錢。被指索賄的印尼海軍官員,似乎正是抓准了船東通常想儘快結案的心理。
根據印尼法律,無照停泊的刑罰包括船長監禁不超過一年,以及最高罰款2億印尼盾(1萬9000新元)。
乍看之下,罰金並不多。船東向印尼海軍官員動輒支付30萬美元似乎不太合理。
不過一旦鬧上印尼法庭,審訊時間通常都是好幾個月起跳,屆時損失的收入可能更為「可觀」。
對那些載送石油或穀物等大宗商品的船隻而言,」直接給錢「所蒙受的損失,遠比船隻被長期扣留來得低。
除了審訊時間長,船長及船員在扣留期間的待遇,也可能促使船東花錢消災。
路透社去年的報道曾引述被扣船隻船員的說法稱,船隻被扣後,船長及船員往往會被拘禁在狹窄及悶熱的房間。而且拘留時間有時會長達數周,直到船東透過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付款給海軍的中間人後,才會放人。
他說,Nord Joy油槽船確實因無照停泊在印尼海域,以及航行時沒有展示國旗而被扣留。他強調,海軍經過調查後,未發現有任何官員索取37萬多美元的跡象。
當時,印尼海軍區域艦隊司令阿斯亞德·阿都拉(Arsyad Abdullah)透過書面回應說,沒有任何人向印尼海軍付款,印尼海軍也未在法律案件中雇用任何中間人。
「印尼海軍收到或要求付款,以釋放船隻的說法並不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