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原是在林茂法庭進行提控,但因推事有事請假,因此案件今日被帶上瓜拉庇勞地庭進行面控,被告在翻譯員讀出控狀後,只表示明白罪行,並沒有選擇是否認罪。
爾後,瓜拉庇勞法庭主簿官諾雅絲琳達把此案展至6月14日,移交林茂法庭進行審理。
28歲被告慕茲爾阿米益,被控於6月5日,早上10時25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南下方向第242.9公里,駕駛第二國產邁威轎車時發生車禍後,被搜出疑是3.39克大麻毒品,因而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6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根據案情,驚悚5車連環撞事故發生後,整個意外過程被路人的行車記錄器拍攝放上社交媒體,引發關注,肇禍司機也遭民眾指控吸毒,因而被警方逮捕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