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報案後向媒體表示,他從霹靂機構的2021年度報表中,發現該公司有12項資產沒列入債務重組草稿方案,意味著該公司有意隱瞞,屬於財務報表欺詐。
「我看了最近的霹靂機構2021年年度財務報表,發現報表中的第73頁,從1995至2017年有13項資產,當中只有霹靂州慕亞林縣的土地(PN394961)向怡保高庭提交的債務重組草稿方案申報。這意味著,該公司對怡保高庭提交的債務重組草稿方案是不準確的,企圖隱瞞債權人以及怡保高庭。」
「如果該公司有資產,卻欺騙債權人沒錢還款,這便是財務報表的欺詐,屬於一項刑事罪。」
張哲敏也是前霹靂機構董事,他強調,在他任職期間,該公司有能力還債,而且能以一比一的比例償還債務,而霹靂機構現今卻占著債權人大多屬關聯公司,將債務償還金額減少多達90%,壓迫其餘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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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程序,債務重組草稿方案需75%的債權人同意,但債權人大部分屬於霹靂機構和霹靂機構發展有限公司的關聯公司,並提議將債務償還金額減少多達90%,也就是每1令吉只需要還10仙,壓迫其餘債權人。」
他也不滿地表示,霹靂機構於今年5月27日在大馬交易所公告,將以1250萬令吉出售子公司VC Telecoms私人有限公司,但沒將這個列入債務重組草稿方案中,也沒用於償還債務。
「你必須將所有子公司和資產列入方案中,才進行債務重組,但該子公司是在擬定債務重組草稿方案之前所擁有的,為什麼沒列入方案中,而出售子公司的錢也應該償還債務,但你卻隱瞞,還獲得售賣的金額,這屬於商業欺詐。」
他希望警方能夠對此展開調查,並表示若霹靂機構對他這番言論進行提告,他將奉陪到底,因為所有數據都是公開文件所提出的事實,並將7月的國會中再次提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