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素沁起訴嘉瑪誹謗案726裁決

2022-06-08     緣分

郭素沁起訴嘉瑪誹謗案726裁決郭素沁起訴嘉瑪誹謗案726裁決

(吉隆坡8日訊)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起訴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瑪尤諾斯誹謗案,高庭擇定7月26日裁決。

在訴訟過程中,嘉瑪由於倉促辭退了辯護律師,只好自己為自己辯護。

嘉瑪聲稱由於不滿意其辯護律師的表現,所以早前辭退其律師,並向法庭申請允許他時間聘請新的代表律師。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表示,由於此案審訊自2017起,已有一段時間,在這之前也給予嘉瑪警告,今日審訊無論如何必須繼續進行。

嘉瑪只好在庭上自我辯護,在盤問郭素沁或供證記者時,法官都讓嘉瑪有機會發問,嘉瑪指出自己不懂法律程序,只好放棄發問。

嘉瑪過後再次向法官求情。

「我與法官一樣,都希望此案件能夠儘快結束。今日我出席法庭審訊證明一切,希望法官能夠公平對待我要委任新代表律師的請求。」

無論如何,法官有關要求無動於衷,並表示繼續審訊。

由於嘉瑪沒有任何提問,法庭完成審訊,並擇定於7月26日裁決日。

嘉瑪因發表指控郭素沁濫用雪州子民基金的言論,而遭到後者 而起訴他誹謗,並要求100萬令吉為普通賠償、加重賠償以及懲戒性賠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