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日在庭上聆聽控狀後認罪,被推事判入獄5個月。
推事艾娜阿扎拉是在被告認罪後,宣判被告判監5個月。根據控狀,現年48歲的拉瑪沙米因故意用椅子敲打44歲的妻子頭部,使其受傷,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並與相同法案下的第326A條文(持武器嚴重傷害他人身體)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將被判處監禁一年、或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於本月4日下午6時,在甲洞英代百杜里人民組屋內毆打妻子時被捕;而被告早前也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只是一名食品供應商,月薪只有1700令吉,仍須供養妻子以及4名孩子,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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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推事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