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毆鬥案發生在本月4日凌晨4時37分,地點是烏節路一帶卡斯加登路明苑的酒吧外。
《新明日報》記者走訪時,不願透露姓名的目擊者透露,事情發生在6樓酒吧。
「早在凌晨3時,就已經發生毆打事件,我立即撥電報警。時隔20分鐘後,我看見傷者的白色上衣染血,覺得情況緊急,因此再次撥電報警。」
他說,當時酒吧外共有二、三十人聚集,一名男子被捅傷後,由一名相信是他女朋友的女子攙扶逃離。
Advertisement
「他的六、七名朋友陪他搭電梯到地下室一樓,襲擊者則早已逃離。」
目擊者表示,這群人從地下室一樓逃出,隨後坐在外面的台階,發現警車到場後鳥獸散。
當晚共有15輛警車到場,警員事後到三樓的管理層辦公室調取電眼畫面,封鎖了沾染血跡的電梯調查。
據悉,受傷的男子23歲,背部遭20公分長的魚叉直刀捅傷,血流不止。
記者發現,6樓電梯口的牆上血跡斑斑,電梯內也不少血跡。
警方昨日發文告指出,男傷者在清醒的情況送院,目前情況穩定,兩名男性襲擊者則在警方到場前逃走。事後通過電眼畫面和實地調查,刑事偵查局、警察情報局、金文泰警署和東陵警署的警員確認兩名襲擊者的身份,在案發17個小時內逮捕兩人。
傷者警告保安:不得報警
男傷者警告保安不要通知警方,負傷逃走時跌進草叢。
目擊者透露,男傷者和友人們坐在台階上,有保安曾上前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怎料,男傷者竟警告說不許報警或叫救護車,之後嘗試離開時,失去平衡跌入附近草叢。
當時, 警車已陸續抵達, 男傷者的友人見狀逃離,男傷者則在女友人和兩名友人的攙扶下,試圖逃到大樓後方。
目擊者說,最終,男傷者還是被救護車載走,女友人則返回跟警方交談。
一襲擊者事後 持刀「逛公園」
其中一名襲擊者案發4小時後,與另一名19歲少年持巴冷刀「逛公園」。
根據警方文告,同天早上8時45分左右,警方接獲報案稱,有男子持巴冷刀在拉柏多公園走動。不過,男子與其同伴在警方抵達之前已經離開。
警方隨後確認,男子就是傷人案中的其中一名襲擊者,其同伴則是一名19歲少年,但與襲擊案無關。
警方共捕10人,其中9人與襲擊案有關。9人當中包括3名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