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業華趙麗蘭漏夜錄供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感遺憾

2024-05-06     緣分

黃業華趙麗蘭漏夜錄供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感遺憾

(吉隆坡6日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對標榜「昌明大馬」的安華政府將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與趙明福胞妹趙麗蘭當作十惡不赦的嫌犯對待和進行漏夜錄供感到遺憾。

該會發文告說,在趙明福家屬多次約見首相安華不果後,趙明福民主促進會與趙家代表於五月五日發起「尋相行動」與一眾志工前往新古毛,望在補選之際可尋獲首相,要求政府重啟調查並緝拿真兇。

「無奈,本會在派發傳單與張貼海報不超過半個小時,便遭到警察攔截阻止,甚至威脅不配合警方將強行逮捕。當晚警方更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條文(蓄意羞辱、破壞安寧)及選舉罪行法令第4A條文(散播仇恨和不滿)漏夜傳召本會主席黃業華與趙明福胞妹趙麗蘭,針對張貼『尋相啟事』海報一事錄取口供。在近一個小時的盤問後,黃業華和趙麗蘭於隔天凌晨12點半獲釋。」

該會指出,趙明福當年正是被反貪會盤問到凌晨,而遭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致死。「我們對標榜『昌明大馬』的安華政府將兩人當作十惡不赦的嫌犯對待和進行漏夜錄供感到遺憾。」

黃業華趙麗蘭漏夜錄供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感遺憾

文告說,首相安華既是政府首腦,更是人民代議士,人民想要尋找首相提出訴求是民主常事,何來羞辱他人之罪?「尋相啟事」海報說明本會尋找蹤影全無的安華,是不爭的事實,何來破壞安寧和散播仇恨?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強調,黃業華與趙麗蘭純粹行使他們的憲賦言論自由。他們張貼海報的抗議行動,遠遠不及當年安華引領的烈火莫熄街頭示威,以及在全國散播對前首相馬哈迪的仇恨與不滿。難道「改革者」安華只允許涉及自身的不公不義鬥爭,卻禁止人民為趙明福命案的不公不義展開鬥爭?

「本會強調,此次『尋相行動』不涉及任何政黨色彩或為任何候選人助選,更不曾要求新古毛選民支持任何陣營。海報和傳單內容不曾談及3R課題(王室、種族、宗教),而是交代此行動的背景脈絡,尋求民眾和政治領袖重新關注此冤案,為趙明福追討正義。」

該會強調,不會因警方恐嚇而退縮或終止為趙明福尋求公道。就如趙明福胞妹趙麗蘭所說,「倘若上警局接受問話就能見到安華,那麼我們就會上警局。倘若需要上法庭被控告才能見到安華,那麼我們也隨時準備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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