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宣誓書中表示,這是他們與老師及前校長之間的私人訴訟,政府動用公帑,派出高級聯邦律師為教師及前校長辯護的行為,是不恰當和不合規的。
宣誓書中指出,他們是遭到涉案老師和前校長以個人名義的起訴後,才對2人提出反起訴,而這名前校長在訴訟期間已不再是公務員的身份。高級聯邦律師卻在這個時候介入,是不可被接受的。
「如果這名政府律師,是打算以個人身份去代表公務員辯護,總檢察署必須提供證明,但在本案中沒有這樣做。」
他們通過代表律師SN奈爾證實,宣誓書已提交至巴生的地方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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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爾指出,當老師對艾因和她的父親提出私人訴訟時,政府不應該再動用公款,為這名老師辯護。
17歲的女生艾因利用抖音拍攝視頻,揭露男老師在體育課時,公然發表「男生們,如果要強姦人,不要強姦18歲以下的,強姦18歲以上的」言論。
該名女孩在視頻中,全程以英語分享上體育課時的不愉快經歷,並指老師在體育課時開了很多玩笑,開始時很正經,但後來的笑話內容卻越來越奇怪及色情,包括提及性虐待及性騷擾等。
她也指該名老師在發表男生如果要強姦人,應強姦18歲以上的言論時,在場的女生都感到受騷擾,男生則在狂笑。
事隔4個月後,該名男老師向艾因發出的誹謗律師信,並向她索賠100萬令吉。
而艾因及其父母已通過律師告知這名男老師,他們準備反訴索償500萬令吉。他們也一併將學校前校長莎麗瑪 、雪州教育局長阿妮斯瑪、教育部長莫哈末拉茲和聯邦政府一併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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