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3日訊)沙巴希盟所有國州議員今天向沙巴及砂拉越高庭入稟訴訟,起訴聯邦政府和沙巴州政府,以尋求宣判沙巴可索回聯邦憲法賦予的40%凈收入。
沙巴希盟的代表律師尼森安崗說,6名國會議員和7名州議員各別以起訴人身份興訟,並把聯邦政府列為第一答辯人,沙巴州政府列為第二答辯人。
「隨著財政部長(東姑扎夫魯)最近代表聯邦政府答覆,稱40%的凈收入方案不再適用,因此我們希望法庭宣判該方案到底仍適用與否。」
「我們還要求聯邦政府向沙巴州政府透露每年從沙巴獲得的凈收入數額。究竟這40%的數額是多少,這也是我們所尋求的宣判。」
他今天在記者會說明訴訟的詳情,在場者包括希盟沙巴州主席拿督劉靜芝和民統黨(UPKO)副主席拿督艾溫本尼迪。
4月14日,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和沙巴首長拿督斯里哈芝芝發表聯合聲明說,聯邦政府與沙巴州政府達成協議,檢討聯邦憲法第112D條款賦予的特別撥款數額,沙巴今年的中央撥款增加4.7倍,從2670萬令吉增至1億2560萬令吉。
新協議也包括聯邦政府與沙巴州政府繼續就沙巴索回40%凈收入展開談判。
尼森指出,其當事人也尋求宣判,按照聯邦憲法第112D條款進行的任何檢討,都必須基於40%,況且「進一步談判」的狀態不明朗。
起訴人分別是斗湖國會議員兼亞庇亞庇州議員劉靜芝(人民公正黨);必打丹國會議員阿旺胡賽尼(公正黨);斗亞蘭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馬迪烏斯丹敖(民統黨);亞庇國會議員陳泓縑(民主行動黨);山打根國會議員黃詩怡(行動黨);丹南國會議員諾麗達(行動黨)。
其他州議員則是丹絨拔巴州議員拿督潘明豐(行動黨);里卡士州議員陳歷發(行動黨);路陽州議員馮晉哲(行動黨);甘拜園州議員甄妮拉欣邦(行動黨);下南南州議員彼多加林(公正黨),以及卡達邁安州議員艾溫本尼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