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島日報》報導,香港高級警司廖珈奇表示,根據過往經驗,銅鑼灣一帶都會出現大量人群聚集,即使去年因疫情未有批准集會,也有人挑戰法律底線聚集。
警方鄭重向市民呼籲,切勿以身試法,切勿挑戰法律底線。警方強調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果斷執法。
被問及會否如去年封鎖公園,警方解釋今年情況與去年有分別,即去年有人提交書面申請,今年則暫時僅是網上呼籲,強調警方執法會合乎比例和相稱性,以符合執法效果。
警方警告,目前未收到6月4日的任何集會申請,重申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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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宣傳或者公布任何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2個月。警方引述案例,指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否使用暴力不在考慮因素,被告判囚4至10個月不等。
另外,警方稱,集結即使只是自己一人,但與其他人同一時間有共同目地聚集表達訴求,都會形成群眾聚集。如果未經申請,則有機會構成未經批准集結;警方又指,集結並不限於只是一個地點,如果出現破壞社會安寧情況,會演變成非法集結情況。
港警吁勿過度揣測
警方強調,市民一般行街看電影購物絕對沒有問題,但如果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現場,便有機會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其行為如果造成擾亂秩序,破壞社會安寧,更有機會構成非法集結。
警方又提到,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相關條例,有違法風險。
當被問及個人在家中窗台燃點蠟燭是否違法,警方表示,有關行為不涉違法,呼籲坊間不要過度擔心或揣測警方的呼籲。
至於當日哪些行為屬於觸犯法例,警方表示現場處理的警員執法時,都會評估情況,其後向市民呼籲甚至作出警告,認為這些是很清晰的訊號,如果市民聽到這些訊號,就應該儘快離開。
警方亦補充,正留意香港恐襲風險,較早前留意到一些激進分子透過社交媒體,發布一些鼓吹他人恐襲的信息,包括自製炸彈等,也甚至煽動一些人襲擊警察總部和敏感地點,這些是恐怖襲擊行為。
英國《衛報》報導,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說,維多利亞公園裡的6個足球場中有4個已被預定,從清晨一直到午夜左右,「由個別市民以踢球目的而申請」。另外2個足球場自5月初以來一直被封存進行「維修」。
自《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生效以來,數十名立法者和社運人士,包括許多與六四守夜集會相關人士都被關進監獄。
多年來不間斷舉辦六四維園燭光聚會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又稱支聯會),因煽動顛覆活動而被當作「境外勢力代理人」遭起訴。去年9月,該組織的領導人被逮捕,他們的博物館在警方搜查後被關閉,數字記錄在一夜之間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