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東馬沙巴州希盟的6名國會議員及7名州議員,周三(1日)入稟沙巴高等法庭,指控聯邦政府剝奪該州每年應享有的40%凈稅收利益,並將大馬政府及沙巴州政府,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根據沙巴希盟所發表的聯合聲明,大馬聯邦政府與沙巴州政府在今年4月14日宣布,已就《聯邦憲法》第112D條文(享有聯邦發放特別撥款分配)進行檢討,但卻不承認沙巴擁有40%稅收權益,令沙巴人大感失望。
上述聯合聲名是由公正黨沙巴州主席劉靜芝、民統黨(UPKO)主席威弗烈、民主行動黨沙巴州主席潘明豐,及誠信黨沙巴州主席拉希魯簽署。
漠視40%凈稅收利益侵犯沙巴子民權利 聲明表示,財政部長東姑扎夫魯早前在國會中提及,沙巴的40%權益已不再適用,顯然已違反1963年簽署的馬來西亞協議,令沙巴希盟不能再忽視沙巴人的憲法權利,不斷的受到侵犯。
聲明指出,沙巴在許多特殊條款下,同意與半島11個州屬組建馬來西亞,其中一個原因便是當時的沙巴發展不足。
「然而,在馬來西亞建國59年後,聯邦政府於第12大馬計劃中提及,國內10個最貧窮地區中,有8個在沙巴。」
「根據2019年一項報道,沙巴赤貧率為19.5%,砂拉越為9%,高於全國5.6%的水平。」
尋求法庭對憲法條文作裁決 聲明表示」如果沙巴40%凈稅收的權利得到尊重和兌現,那麼今天的沙巴人將在經濟和社會方面,獲得更好的生活質量。
「是時候將這不斷被剝削和侵犯憲法權益的行為,帶上法庭尋求最後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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