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吉蘭丹巴西馬地庭以「欺詐」為理由,駁回一名在交通事故中失去右腿的年輕男子向保險公司提出的100萬令吉索賠申請。
地庭裁定,這名男子阿茲米的索賠涉及欺詐,該起交通事故不是因為與另一輛摩哆相撞,而是該男子自己疏忽撞到了燈柱所致。
阿茲米自和另一名摩哆騎士相撞,失去右腿,向興業保險(RHB Insurance)索賠100萬令吉,但地庭裁定他的索賠涉及欺詐。
法官巴魯慕尼爾說,他是在聽取證人的證詞以及審閱證物和陳詞後,得出這一結論。
他說,只有在和另一輛摩哆發生事故時,才可能存在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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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保險的代表律師J S乃克陳詞時表示,這名青年乘坐的交通工具只是撞到了燈柱。
法官表示,根據警方報告、醫療報告、事故現場的證據、可信的證人以及原告的行為,興業保險證明事故報告中存在欺詐成分。
「起訴人應該對這次事故負有全部責任。」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6年4月3日下午4時15分,吉蘭丹道北醫院門前。
在2019年8月29日,起訴人向另一名摩哆騎士沙菲拉昔提出過失索賠和未來收入損失。
他還將另一名摩哆騎士,即沙菲的妹妹蘇海拉,和興業保險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