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資部表示,是否立法還需進行深入研究當中的利弊,同時也必須設立合適的機制來落實這項假期,以避免被濫用。
」部門在做出這項決定前會和僱主、工會及相關部門討論。「
該部是針對《新海峽時報》的電郵訪問,詢及是否會仿效西班牙、印尼、日本及韓國的步伐,在全國立法設立痛經假的提問作出回應。
人資部表示,雖然政府立法規定私人企業需提供經期假會被視為是進步且在工作場所強化女性權益的舉措,但當局也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這可能會為女性的工作機會帶來負面影響。
「人資部正在密切跟進許多國家對於立法規定私人企業需給予經期假的辯論以及進展,據了解,許多國家已經有某種程度的法律來規定,比如每個月1天至2天的有薪或無薪假期。」
《新海峽時報》較早前進行一項調查顯示,87%的參與者同意設立痛經假。
大馬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麗娜哈侖對設立痛經假也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這項建議必須與各相關業者及部門單位協商,因為這涉及立法與政策修改。
大馬職工總會(MTUC)則建議痛經假需與病假分開;僱主聯合會(MEF)則認為痛經假將削弱女性的競爭力,同時可能導致女性求職者被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