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 2 日訊)不法之徒將一公斤裝的津貼包裝食油,重新包裝為桶裝食油,再將它轉賣牟利,遭到雪州貿消局取締,在突襲行動中起獲逾7361公斤食油。
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執法組總監阿茲曼今午發文告指出,雪州貿消局執法組於昨日(1日)接獲情報,派出1支6人隊伍前往巴生聖淘沙一家商業單位展開突擊行動。
「執法員相信有關商業單位涉嫌進行濫用統製品違例行為,即剪開1公斤的津貼包裝食油,重新包裝為桶裝油出售謀取暴利。」
他披露,執法組在取締該單位時,發現該單位並無註冊商號,相信有關商業單位被利用作為倉庫之餘,同時進行食油再包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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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起獲1公斤包裝的津貼食油共7261公斤,被重新包裝為776桶裝油,被充公的工具器材的總值高達2萬7628令吉25仙。」
他透露,執法員在行動中扣查3名,年齡介於25歲至41歲的本地印裔男子,其中1人是屋主,另2人是員工。在錄取口供後允許保外。
「當局將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1條文(無官方文件非法攜帶/擁有統製品)、第20(1)條文(把統製品儲存在未擁有執照的地方);1974年統製品條例第3條文(未持營業執照銷售統製品)和第18(1)條文(無官方發出的統製品執照)調查此案。」
他補充,若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2(1)條文下定罪,個人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貿消局絕不會對付任何涉嫌違反統製品的犯罪集團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