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訊)綽號「長虎」的緬甸籍羅興亞男子被控敲詐勒索罪名,日前獲東甲推事宣判,在不等於無罪情況下獲釋,控方針對上述判決,提出司法審核,麻坡高庭法官今日宣判撤銷推事庭的決定,諭令案件續審。
麻坡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今日在書面判詞指出,雖然控方第六名證人,即關鍵證人盧克曼哈吉奧曼在還沒有完成辯方交叉盤問過程突然逝世,但推事庭應該繼續審理此案,讓案件在結束審訊時,可以考慮全盤證據,以決定控狀是否表罪成立。
法官批准,柔佛州檢控署提控緬甸籍被告阿都哈敏撤銷牴觸刑事法典第388條文(勒索)的司法審核申請。
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釋,同時諭令被告必須在6月5日,上午10時,到東甲推事庭出庭,以確定續審日期。
被告阿都哈敏(33歲)今日上午被押至麻坡高庭聽審。此案主控官莫哈末沙菲益副檢察司及莫哈末凱因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布特麗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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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哈敏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388條文,此案關鍵證人盧克曼哈吉奧曼今年3月23日,在一場交通事故中逝世。
東甲推事庭推事扎里達阿都嘉法聆聽控方及辯方陳詞後,5月17日宣判時,以控方證人在審訊期間去世,判被告在不等於無罪情況下獲釋。
控方入稟麻坡高庭針對東甲推事庭的判決,提出司法審核。
麻坡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5月25日聆聽控辯雙方,針對證人死亡是否導致控狀變得毫無根據(groundless)的陳詞後,今日宣判撤銷推事庭的決定,諭令案件必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