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引述越南《民智報》報導,越南國會周二分組針對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訂草案進行討論。隆安省國會代表團議員潘氏美容在討論中做上述表示,引發越南民眾討論。
潘氏美容認為,有些家暴行為是明顯且可辨別的,也有一些行為不被認為是家庭暴力,卻造成心理和精神危害,也是暴力的一種表現。特別是在「家醜不外揚」的越南文化思維下,很多暴力被合理化與隱忍。
她舉例,老公下班回家一直沉默不語,沒說什麼,或者一直誇獎鄰居漂亮、周到;此外,遷怒老婆的「恨魚剁砧」(意即討厭魚卻剁砧發泄)行為與無端生悶氣等,也是家暴行為,導致個人心理受到影響。
潘氏美容表示,為了讓家庭暴力防治法發揮作用,解決措施就是透過分享和輔導機制來緩解心理壓力。家裡有心理和精神困擾的人,要能夠獲取相關社會或醫療資源,如果是老人,可以與老人協會分享。
Advertisement
男性也可能是家暴受害者
在這次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訂草案中,被列為家庭暴力的行為還有強迫老婆或老公懷孕、墮胎和胎兒性別篩選。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議員文氏白雪認為,男性也可能是家暴受害者,但用詞必須精確。
文氏白雪說,事實上也有可能存在老公不想生育,但被老婆強迫的情況。只是男性並不會懷孕,因此她建議,若要將「強迫老婆或老公懷孕、墮胎」的行為定義為家庭暴力,用詞應該要清楚、精確。
越南國會議員對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訂草案的建議,引起網友討論。有網民表示,老婆不想打扮、妝點自己,只要嫁了就不再理會老公的感受;讚美鄰居老婆漂亮是否會讓自己老婆擁有改變動力?
也有網民認同老公誇獎鄰居老婆漂亮是家暴,但他也留言反問:「如果自己的老婆一直誇獎別人老公賺錢比自己老公多,這樣的表現也要列為家暴才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