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訊)芙蓉市政廳合法化商店五腳基擺放貨物、桌椅,從即日起(6月1日)發出准證,以達致雙贏,因此呼籲商家們作出申請。
芙蓉市議員何永鏵、李漢強、吳勇漢、歐開忠及達納巴藍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公布上述准證詳情。
他說,芙蓉市政廳通過與各部門、單位進行探討工作坊,經過一年的探討後,如今終於獲得州政府批准,實行五腳基擺放貨物、桌椅准證,取得雙贏局面。
他指出,從即日起(6月1日),商家可前往芙蓉市政廳申請五腳基、行人道或停車位擺放貨物、桌椅准證,所有符合條件的商家都可獲得批准獲得相關准證。
何永鏵披露對於餐飲業者們,每張桌子每月徵收10令吉,同時,也會徵收每張桌子貼紙費5令吉(每張貼紙限期為3個月)。
「至於餐飲業除外的商家,如雜貨店、超市等商家倘若要申請准證的話,每個單位將徵收每月100令吉。」
「而申請五腳基、行人道及停車位擺放貨物、桌椅准證的商家,也需要繳付300令吉的抵押金。」
他指出,所以凡是第一次作出申請者,申請文件必須呈交芙蓉市政廳執照小組進行審核及鑑定是否符合條件,包括地點是否適合擺放貨物、桌椅等,一旦獲得批准後,之後每月更新將可以如常到櫃檯進行更新。
芙蓉市議員李漢強提醒餐飲業業者們,所有擺放在五腳基、行人道或停車位的桌椅,都必須屬於可以移動性,非屬於固定性。
「商店前五腳基擺放時間將依據業者們的營業時間;至於擺放在行人道或停車位等的桌椅,擺放時間為傍晚6時至凌晨3時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