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日訊)一對夫妻承認疏於照顧孩子,導致14歲長女受傷,今日被控上馬六甲愛極樂法庭,共被判罰款1萬4000令吉。
39歲被告莫哈末蘇菲和諾阿茲麗娜各面對2項控狀。夫妻倆被控於去年4月16日和19日在武吉南眉花園住家疏忽照顧14歲的長女,導致對方受傷,牴觸2002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
在該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0年,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2名被告在法官娜麗曼面前認罪。他們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弗茲求情時指出,夫妻倆在事發時遇到行動管制令,收入受影響,需要尋找外快養家餬口,面對生活和家庭壓力。
法官最終宣判2人各被罰款700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需要坐牢1年取代。同時,她也諭令2人不能再重犯。
Advertisement
根據案情,14歲女受害者在學校被教師發現身上有傷痕後,向教師坦言遭父親毆打,事因受害者的父親懷疑受害者偷取家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