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租客是在一個為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而設的面子書私人群組貼文表示,他是在入住的兩個月後接到這份最新的租屋條約,原因是70多歲的女房東認為,他的筆記本電腦耗電過多。
「有時,我晚上下班後在房間看港劇……根據這份租約,我必須每個月額外支付10新元來給筆記本電腦充電。我不怎麼用電,因為我幾乎不燒水或使用熨斗。」
他透露,自己通常在下班後的晚上8時或9時左右回到家,有兩次不得不加班,晚上10時到家,因此被鎖在外面。
「她(指房東)的兒子和兒媳把新的租約遞給我,並承認他們知道筆記本電腦不會消耗那麼多電,但不得不聽母親的話。你的房東也會因為使用筆記本充電器而向你索取額外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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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租客在面子書發布的照片顯示,該名居住在裕廊西組屋單位的房東以每個月750新元(約2250令吉)的價格出租房間,列出14項規定要求租客簽名並遵守,當中一些規定被網民吐槽太過嚴苛。
這些條約規定:每晚10時30分將鎖門,租客須在晚上10時前回來;上午8時前,至傍晚5時,租客須出門,周末公共假期除外;租客不可以在房間工作,不能影響小孩讀書和其他人安寧;租客不可以在房間吃東西和儲存甜食;每周打掃一次房間和廁所,事前事後須分別通過WhatsApp發照片;洗澡後須擦乾地板;廁所和客廳區域的地板不能有頭髮和「骯髒」。
根據該名房東的規定,租客每周只能使用一次洗衣機,內衣褲須曬在房間,以免「散播晦氣」;不允許訪客登門;不能在房間內吸菸;可以燒水和煮麵,使用後擦乾洗手盆;節約水電,不能開冷氣;搬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押金當作最後一個月租金;給手機充電免費,但給筆記本電腦充電,每個充電器須支付10新元。
網民紛紛對這些規定表示不滿,最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限制出入時間及筆記本電腦充電須額外付錢。
一些網民直言,他們會毫不猶豫儘快搬走,也有人建議發貼者透露具體地址,以免他人遭遇這名「奇葩房東」。不過也有網民指出,顯示地址可能會侵犯房東的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