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31日訊)英國女性早在40年前被准許使用口服墮胎藥。據報導,日本將在今年年底批准使用該藥物,但是女性在服用前需獲得伴侶同意。
英國《衛報》報導,根據日本1948年的《母體保護法》,女性透過手術流產需要徵得伴侶同意,只有極少數例外。這項政策被社運分子稱為踐踏女性的生殖權利。
彭博社報導,衛生部高級官員橋本於本月稍早告訴議會委員會:「原則上,我們認為配偶同意是必要的,即使墮胎是通過口服藥物誘發的。」
社運分子呼籲衛生當局放棄要求婦女在醫生開出墮胎藥物前必須獲得其伴侶書面同意的規定。
墮胎權利倡導者冢原說:「當與配偶有分歧或配偶強迫該女性違背她的意願進行分娩時,『配偶同意』會成為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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冢原說:「對女性來說,被迫接受她們不想要的懷孕是暴力,是一種酷刑。」
日本醫學界的迂腐
要求伴侶同意才能墮胎可能會產生悲慘的後果。去年,在日本中部的一個公園發現了被遺棄的新生兒屍體後,涉案的21歲年輕女性被逮捕。這名被判緩刑的女性告訴法庭,她無法終止妊娠,只因無法獲得其伴侶的書面同意。
醫生們堅持要求她獲得同意,儘管衛生部後來說她是少數幾個不需要同意的案例之一,因為無法聯繫到孩子的父親。
日本媒體還報導了醫生拒絕批准遭到性侵犯的婦女墮胎的案例,迫使衛生部官員寫信給日本醫學協會,澄清強姦案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
社運分子們說,日本未能批准一種早在其他70多個國家早已上市的墮胎藥物,這反映出日本父權主義議會和醫療界對女性身體自主權及健康的忽視。
墮胎需伴侶同意
日本在1999年花了9年時間批准口服避孕藥的使用,卻只用了短短6個月批准勃起功能障礙藥物偉哥的使用。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英國製藥公司Linepharma International去年12月向日本申請批准合成墮胎藥的使用,並補充說,預計在申請後的一年內會得到當局批准。
日本在2020年進行了14萬5000例手術流產,是目前世上僅有的11個要求第三方同意才能動手術流產的國家之一。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都在呼籲日本當局,讓女性自主決定自己是否要墮胎。
靜岡大學人文和社會科學系教授白井說:「配偶同意對墮胎來說是不必要的,應該從《母體保護法》中刪除。」
口服墮胎藥價格昂貴
提倡安全墮胎的社運分子警告說,墮胎藥不被納入國家健康保險內,對部分女性來說價格非常昂貴。
日媒報導,墮胎藥單劑量的費用約為10萬日元(約3424令吉),與手術流產的費用差不多。而且服用該藥的女性必須在嚴格的醫療監督下進行,可能包括住院。
白井說:「現實是,對於一些女性來說,由於經濟原因不可能進行墮胎。避孕、墮胎、懷孕和分娩都應該得到公共資助。」
在野黨派社會民主黨的議員福島警告說,手術流產所需的高額費用和第三方同意或迫使女性經歷不想要的妊娠。
福島本月在議會說:「女性不是男人的財產。她們的權利應該得到保護。為什麼一個女人需要她的伴侶的批准?這是她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