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貝環於去年6月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控楊貴盛通過手機通訊軟體對她發出性受短片和性騷擾的訊息,並在6月27日向警方報案。
楊貴盛是一名商人,他原是隆雪華堂董事,但因面對性騷擾指控而於去年6月17日辭去隆雪華堂董事一職。
根據控狀,68歲的被告楊貴盛是被控於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位於吉隆坡金馬區的一個單位套房,通過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發送色情視頻,侮辱黃貝環(52歲)。
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蓄意侮辱他人貞潔)。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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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庭上表示不認罪,控方建議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
被告的代表律師馮吉祥表示,接受控方所建議的保釋金額。他說,已婚且育有兩名孩子的楊貴盛沒有潛逃的風險,而這項罪行也是可以保釋。
「他(楊貴盛)是一個正直的華社成員,因此他沒有潛逃的風險。」
推事隨後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而擔保人是楊貴盛的嫂嫂。
推事庭也將此案定於7月2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