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極目新聞》,案件當事人扎某某與俄某被紅原縣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子女歸女方扎某某撫養,俄某每年給與扎某某1.8萬元(約1.2萬令吉)當固定撫養費,其他婚內共同財產根據判決書進行比例分割。但離婚雙方婚內共同財產涉及276頭犛牛,訴訟期間雙方親友曾多次發生糾紛,最嚴重一次甚至上升為肢體衝突,家庭糾紛即將升級為家族矛盾。
對此,法院邀請龍日鎮鎮政府相關負責人、派出所幹警、當地村書記全程參與協助,並成立多個行動小組。
當天,在遠牧定居點,法官分別約談雙方當事人,為他們送達判決書;宣講法律政策,安撫雙方當事人及家人的情緒,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看法並進行解答;尊重當地合法合理的村規民約,邀請村支書進行現場監督。
Advertisement
參與此次行動的一名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行動歷時近14個小時。當天的工作難點在於做通雙方思想工作以及犛牛財產分割。
在犛牛分割方面,涉及276頭犛牛,犛牛大小和品種不一,價值約200多萬,分割工作從下午1時許持續到6時許。他們按比例將犛牛分給雙方當事人,女方得到大部分犛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