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綜合外媒報導,男子戴維斯2012年12月22日凌晨5時20分,駕駛奧迪行經諾伯里區斯特里漢姆高路巴士站時撞上了兩名等車民眾,導致31歲女子維若妮卡身亡,另一名51歲男子重傷。
得知自己闖禍的戴維斯當下嚇得棄車逃逸,但最終仍遭到警方逮捕,判處5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和取消駕照6年。
沒想到他出獄後,於2020年9月騎摩哆行經當年車禍地點時,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以時速96公里的速度高速行駛,並離奇撞上公車站廣告箱,劇烈的撞擊讓他當場彈飛到對向的人行道上,造成全身多處骨折和嚴重顱內出血。
經過12天搶救,戴維斯仍死於脊椎、前臂和骨盆骨折導致的器官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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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近日審理該案時,一名目擊意外發生的巴士司機表示,戴維斯在當天上午6時48分撞上巴士站之前,以時速80公里以上的速度在馬路上狂飆;另一名目擊者則說,戴維斯疑似為了避免撞上分隔島,才會突然急轉彎。
驗屍官瓦倫丁相驗後指出,事發現場沒有發現障礙物,也沒有任何會導致車禍發生的物件,加上摩哆狀況良好,戴維斯也有正確穿戴安全配備,最後以交通事故總結,並認為整起事件與2012年的事故沒有關聯,戴維斯在同一地點喪命純屬巧合。